中央控制室管理规定

2016-10-16 15:49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

中央控制室为中心专职管理人员对全中心实行景象、监控的工作场所(下简称中控室),为保证各项培训与考核任务的顺利进行,保障中心仪器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中控室内设备只能在培训或考核时使用,不得从事与培训无关的其他内容。为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效果,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说明正确使用,室内工作人员不得使用高频率通信工具。

二、中心管理人员负责维护与保持中心监控系统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做好日常维护和检查,熟悉并掌握常见设备异常信号的简单处理,遇有运行异常或传输信号不良应及时联系设备科进行维修,做好有关维修记录,并报告上级领导。

三、在实施大型考核或训练时,中心管理人员应提前对监控系统设备及输出信号进行核查,以确保监控系统运行良好,考核或训练顺利进行。

四、中心管理人员须加强监控设备的安全管理,按要求定时转存培训科目影音资料,并整理存档,转存资料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删减。中心各训练室全程24小时监控录像存放期一个月,实施不定期回放检查,发现可疑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处理,无特殊情况逾期自动清除。

五、中心管理人员须自觉履行上述管理规定,牢记监控系统的良好运转,是圆满完成模拟训练或考核任务的基础保障,负责维护中控室的正常工作秩序,有权制止无关人员进入中控室,以确保中控室的监控设备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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