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2024-06-07 08:33通知公告 各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 年 6 月 30 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山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