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的通知

2014-04-17 11:55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

各党支部、各科室: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对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的要求,集中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前段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利用每周二、周四四天时间组织支部党员干部进行集中学习。现将集中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周二、周四,下午2:00-6:00。

学习地点:门诊四楼多功能厅,各党支部之间可组织联合集体学习,做好实名签到。

二、学习内容: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习近平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轮流领读领学中央指定的《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等资料,党支部书记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讲党课,根据自身工作特点进行《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等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讲解,结合自身实际,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

三、有关要求

(一)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本次集体学习活动,将其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集体学习活动,带领其他同志积极参与,让学习真正取得实效。

(二)班子(中心组)集体学习活动由班子成员按照《领导班子活动实施方案》中的分工组织实施;各支部集体学习活动的组织和实施由支部书记负责。为确保活动、工作两不误,每个支部指派一名支部成员负责对因工作原因缺勤人员的补课工作。

(三)要按照每周二、周四集中学习具体安排(详见附件),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习领导讲话和论著等材料。集中学习结束后,每位同志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班子成员撰写的学习体会报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员干部学习体会报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学习教育环节结束后要参加市里统一组织的考试。

(四)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不能随意缩短学习时间,学习时间内不能安排其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协调组将对学习情况进行抽查。

(五)严格考勤制度,原则上不准请假,确有重要公务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要写出书面请假条,经支部书记签字同意后报院活动小组办公室备案。请假的同志要及时安排补课。

中心医院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16日

附件:周二、周四集中学习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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